近日,来自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网上流传。该判决书记录了近年来中国职业足球足坛多名球员、工作人员涉嫌假球、赌博、受贿的案件。
根据判决书:2022年11月16日,足协杯吉林北大门对上海申花比赛前,前八一队员左浩表现希望通过操作比赛非法获利,利用上海申花队员邵萌和吉林北大门球员孙冬的亲属关系,让邵萌联系孙冬进行假球。孙冬在得知此情况下,向球员们表示希望能把比赛结果调整,并告知比赛“上线”朱宏铨。朱宏铨为了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,便通过周允联系了吉林北大门球员李嘉瑶。
李嘉瑶把吉林北大门准备接下来比赛的潜在收益告知了邵萌、孙冬、余铭炜、彭浩等人。左浩在得知此情况后,向球员们表示希望能把比赛结果调整,并告知了比赛“上线”朱宏铨。
朱宏铨为了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,便通过周允联系了吉林北大门球员李嘉瑶。与此同时,因本场比赛存在非正常投注,导致该赛事的收入变得不稳定。
最终,朱宏铨与申花队员、申花球员朱建荣、孙世林,告知他们比赛里从左浩等人那里获得的情况,在各自比赛里从左浩、孙冬、余铭炜、彭浩等人得知的潜在收益。
最终,经过审讯,左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罚款七万元,孙冬、朱宏铨、邵萌、余铭炜、彭浩、余铭炜等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理。